法律岂是“穿越剧”
【两会造字】法律岂是“穿越剧”
关键词:打击贪官
造字者说:倚仗公权触犯刑律,已是一等罪;避重就轻逃脱制裁,更是罪上罪。法律界代表每年议“两高”报告,如何加大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都是例行焦点。他们知道: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。
集纳会场灼见,每日造字求解。
口号:横竖都是理,灵犀一点通。
提示:非规范用字,使用须谨慎。
●从已经查处的案件中也看到,在一些地方,少数监所执法人员利用规章制度上的漏洞,将减刑、假释、保外就医“明码标价”,大搞权钱交易,让服刑人员得以“花钱赎身”。
———如今服刑人员减刑、假释怎么这么多呢?为什么一些判刑的官员那么快就出来了呢?对一些群众的疑惑,全国人大代表、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教授分析道。
●刑事手段是打击贪腐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,比如检察机关好不容易查处的贪官,法院判了刑后,却接二连三地被减刑,牢没坐多久就出狱,有的甚至直接办理保外就医,连牢都不用坐,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大受影响。
——— 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。
●职务犯适用财产刑的比例太低,导致违法成本不高,甚至出现案发时转移财产、刑满后继续享用的现象。建议对所有职务犯罪都处以财产刑,让职务犯罪在经济上“得不偿失”。
———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市高院院长应勇介绍,职务犯罪本质上是权钱交易的贪利性犯罪,刑法对挪用公款罪、介绍贿赂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隐瞒境外存款罪就没有规定财产刑,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。以上海为例,2012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罪340人,适用财产刑的只有114人,适用率为33 .5%。